《鐵軍》
- 特稿
- 老兵親述
- 尋訪新四軍老戰士
- 中國夢·邊防情
- 多彩軍營
- 昔日根據地 今日新農村
- 海洋島嶼與國防
- 感懷新四軍
- 新四軍詩詞品讀
- 崢嶸歲月
- 綿綿思念
- 將帥傳奇
- 史林新葉
- 老兵風采
- 鐵軍精神進校園
- 我與新四軍
- 紅色景點
- 藝苑
- 連載
- 本刊專訪
- 特別閱讀
- 我與鐵軍
- 新四軍故事匯
《鐵軍·紀實》
《鐵軍·國防》
您的位置: 首頁 > 《鐵軍》 > 崢嶸歲月 > 華中抗日根據地黨政軍領導視糧食為大事
華中抗日根據地黨政軍領導視糧食為大事
作者:孫維才 責任編輯:姚云炤 來源:《鐵軍》 日期:2025-01-21 瀏覽次數:8397
抗戰時期,華中抗日根據地黨政軍領導十分關心老百姓生活,緊抓糧食生產,幫助秋播夏收,保護糧食安全,打擊敵人,帶頭節約,懲處貪污,留下諸多佳話。
“最少幫助民眾割三天麥子”
1940 年5 月22 日,中原局書記劉少奇向華中部隊和各區黨委發出指示:麥收已到,在一切麥收地區,我黨我軍及群眾組織必須以保護麥收為中心緊急任務,這是保證抗戰勝利進行最重要的條件。“各部隊各機關人員,在不妨礙作戰與工作的條件下,最少幫助民眾割三天麥子,不吃民眾的飯,不要錢。”同時,動員一切力量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為保護麥收而堅決斗爭。新四軍各部隊各機關人員等,從此積極響應,并形成傳統。每當秋播夏收大忙季節,就很快深入田間,幫助農民干活。據統計,1942 年春耕,全區部隊幫助群眾耕地約1 萬畝;幫助群眾擔糞8 萬余擔。夏秋時,幫助群眾收割2 萬畝左右;幫助群眾打場揚場;幫助群眾做家庭什活;幫助群眾秋收,在這期間共幫助群眾收割6000 余畝。
新四軍四師師長彭雪楓十分重視生產與其他各項民生,明確規定:“凡駐軍3 天以上的,都應幫助冬學,協助民兵,慰問抗屬,參加耕作。”每年春天,抽出大批騾馬,幫群眾春耕;麥子黃熟,幫助農民收麥打場。因而被豫皖蘇邊人民稱贊為“天下文明第一軍”。1944 年7 月,濱湖地區發生蝗災,大批蝗蟲,鋪天蓋地,吞噬莊稼,毀壞農田。泗南、泗陽、洪澤各縣普告蝗警。區黨委發出緊急指示,動員群眾起來撲滅蝗災。當地駐軍與群眾一起組織打蝗隊,兩天滅蝗數萬擔,迅速消滅了蝗災,保護了莊稼。
“保衛夏收,痛殲敵人!”
一天,彭雪楓騎兵團團長周純麟向師部報告:“沙山集的300 多名日偽軍跑到水牛劉家村搶糧,老百姓盼望一年的麥子,眼看就吃不到嘴里啦!”
彭雪楓命令周純麟:“你率騎兵團殲滅這股敵人,一定要等敵人出村遠點再打,這不僅可以發揮我師兵工廠制造的長把馬刀的作用,還可以避免子彈誤傷人民群眾。”隨后,周純麟率騎兵團兩個大隊趕到水牛劉家村外。他們老遠就見敵人牽著牛羊,抬著糧食,提著雞鴨,準備返回據點。等敵人走出村子,一陣清脆的沖鋒號聲響起,騎兵們揚鞭催馬,向敵沖去。敵偽發現了騎兵,連忙丟下搶來的糧物,一邊打槍,一邊往村里退。可是,人跑不過馬,村子被一大隊占領了。敵人調頭往西竄,迎面三大隊沖殺過來,在騎兵的馬刀劈砍下,300 多名敵人已躺倒了大半,還有80 多個當了俘虜。
1940 年7 月25 日,陳毅率部東進,29 日進駐黃橋。盤踞興化的韓德勤視進駐黃橋地區的新四軍為心腹大患,指令保安九旅的張少華部進駐防地姜堰,嚴密封鎖黃橋地區新四軍糧食通道。張少華將與黃橋溝通的公路與河道全部設卡封堵,妄圖將姜堰以南的抗日軍民逼上絕路。
隨著糧源一天天枯竭,軍民十分恐慌。為了打開姜堰糧道,打破國民黨頑固派的糧食禁運,解決根據地數百萬民眾和七八千新四軍將士的生存問題,陳毅和黃橋地區紳商多次多方奔走呼吁,反對禁運,但無濟于事。陳毅只好發起姜堰戰斗,解放姜堰,奪取糧源。1940 年9 月13 日,由第二縱隊主攻,第三縱隊打援,經一晝夜激戰攻克姜堰,殲張少華部1000 多人,打開糧道,解救了軍民。
厲行節約,率先垂范
1941 年11 月,淮北蘇皖邊區召開第一次財經會議并形成4 項決議案,其中第3項為“厲行節約運動以節省公款案”。節約運動的內容,還規定了工作用紙、使用油燈、使用文具、公務招待、出差經費和醫藥報銷等6個方面,細致到私人不許用公家信封、八卦丹萬金油一概不準報銷等。對于公務招待,規定:“A. 各機關對來客一概不準招待煙、酒;B. 招待來客只準添4 個菜;C. 開群眾大會,一切開支無度自備。”到1942 年2月,淮北蘇皖邊區行政公署公布《行政公署的簡政》,在“建立新的工作方式與作風制度,繼續進行第二次簡政”的第4 條中規定:“厲行節約,減少浪費,自己用公驢推磨,麩子喂牲口,建立糧食日報制度。非經主任特許,概不招待煙酒,規定招待添菜,分干部、普通客、特別客三種,最多不超過四菜一湯,發供給證,衣被按規定。”1944 年1 月9 日淮北區黨委發出的《關于開展節約運動反對貪污浪費的決定》指出:“要使每個干部都認識到我們吃的糧、穿的衣、用的錢,都是廣大勞動人民辛苦勞動的成果。每個人都知道愛惜公物、公糧、公款,視公家財產如自己的生命”“要造成反貪污、反腐化、反浪費的健全輿論”。
浙東區頒布懲罰貪污條例規定,貪污“滿1000 斤食米之總值者,處死刑或5 以上有期徒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