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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軍歷史上的今天(8月11日)
作者:李本操 責任編輯:姚云炤 來源: 日期:2019-08-11 瀏覽次數:8328
8月11日
1940年
▲ 李先念、任質斌、陳少敏致電中共中央軍委、中原局、江北指揮部,報告襄西近況。
1941年
▲ 陳毅電示新四軍第一師,提出蘇中反“掃蕩”的三點措施:一、我主力部隊不應在敵人“掃蕩”未退卻前與敵作戰,而應迅速轉移地區,跳出敵人之“掃蕩”圈,只以少數兵力分散和敵人作麻雀戰;二、軍政黨機關人員速即分散,著便衣隱蔽,并多組織便衣隊襲擊敵人,保護機關物品,捕殺漢奸;三、布告人民一律不得助敵,不得為敵帶路,不得向敵報告我軍行動,并嚴令民眾保護我軍人員、物品,否則嚴辦。
1943年
▲ 陳毅、饒漱石、賴傳珠關于反擊國民黨軍進攻的方針復電浙東指揮部:“現在張(俊升)、田(岫山)表示堅決打擊國頑,你們同意并積極配合與協同動作是對的。……爭取與鞏固張、田與我合作,必須善于利用時機,堅決打擊國頑;又要善于抓住時機擴大自己本身力量(首先是擴大軍事力量);同時必須顧到張、田利益,這三方面都不可缺少的”,“國頑現分三路向我進犯,但在軍事上應主動的采取各個擊破的戰略方針。其動作就是集中優勢兵力,先打擊有勝利把握之一路,再相機繼續打擊其他兩路”,“在政治上我們仍堅持統一戰線政策方針”,“同意你們與張俊升、田岫山共同組織統一指揮機構”。
1945年
▲ 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日本宣布投降后我黨的任務的決定》,提出:我黨任務分為兩個階段,目前階段,應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敵偽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體情況發動進攻,逐一消滅之。猛烈擴大解放區,占領一切可能與必須占領的大小城市與交通要道,奪取武器與資源,并放手武裝基本群眾,不應稍有猶豫。將來階段,國民黨可能向我大舉進攻,我黨應準備調動兵力,對付內戰,其數量與規模,依情況決定。一部分地區如江南、豫鄂、晉綏等地,第一階段之時間可能甚短,對此應有充分估計。
▲ 延安總部發出第5號命令:命令所有沿北(京)寧路(沈陽)、北(京)綏(綏遠包頭)路、平(北京)漢(漢口)路、同(大同)蒲(經蒲州至風陵渡)路、德(州)石(家莊)路、正(定)太(原)路、白晉路(當時祁縣白圭至晉城的一條未完成的鐵路)、道清路(道口即今滑縣至清化即今博愛之間的一條舊鐵路)、(天)津浦(口)路、隴海路(蘭州至連云港)、粵漢路(廣州至漢口)、滬寧路(上海至南京)、京蕪路(南京至蕪湖)、滬杭甬路(上海至杭州、寧波)、廣九路(指廣州至九龍)、潮(州)汕(頭)路等鐵路線及其他解放區一切敵占交通要道兩側之中國解放區抗日軍隊,統應積極舉行進攻,迫使敵偽無條件投降。如遇抗拒,應堅決消滅之。
▲ 延安總部發出第7號命令:命令解放區抗日部隊進入敵偽侵占之城鎮要塞后,各部隊司令員負責實施緊急軍事管制。
▲ 新四軍向華中各地日軍發出通牒:“立即命令所屬部隊及機關停止一切抵抗,并在原駐地聽候處置”、“將一切武器、交通工具、軍用器材及所有物資,于24小時內全部交與就近之本軍部隊,不得有任何損壞,亦不得交與本軍以外任何方面”、“對中國人民及盟國俘虜不得有任何損害行為”、“即派代表到就近本軍部隊接洽”。在日軍遵行上列諸項后,本軍即按照優待俘虜條例,予以生命安全之保障。如違反上列任何一項,即視為敵對行為,本軍則予以堅決消滅。
▲ 新四軍政治部向各師政治部發布命令,提出“偉大勝利的日子已經到了,我們要堅決勇敢的完成黨交給我們的一切光榮任務”、“進占各城市,解放一切淪陷區,克服前進路上的一切阻礙”、“解除敵偽武裝,摧毀一切偽政權,如遇抗拒,堅決消滅”、“堅決執行命令,服從統一指揮,嚴肅軍紀,整飭軍容”、“嚴格執行優待俘虜政策,不槍殺虐待”、“進入城市及新地區,要正確執行政策,保護各階層人民利益,服從民主政府法令,安定社會秩序,保護私人企業,保護一切公私建筑物,不損害群眾一針一線,不許亂沒收東西,嚴格實行公平買賣,尊重各地民情風俗”、“幫助淪陷區人民武裝起來,并建立民主政權”、“不要讓勝利沖昏頭腦,防止驕傲,進一步加強內部團結,向兄弟部隊虛心學習”等8個口號,命令各部立即在此口號下,用各種方式,深入進行動員。
▲ 張云逸、饒漱石、賴傳珠電示新四軍各部,提出我軍各部隊執行朱總司令10日關于日本已無條件投降命令,應注意:對各地區之敵偽,可利用各種社會關系勸說投降繳械;各地主力部隊,應選擇該區一二個主要拒絕投降之頑化偽軍,給予堅決的殲滅,以達到威逼其他次要敵偽據點就范;對其他次要敵偽據點,應以軍事威力達到政治爭取和解決之目的;凡自愿對我繳械之敵軍,應保障其生命財產之安全;凡自愿投我之偽軍,應給以不改編、不繳械、不降級、不剝奪其軍權的保證;以傳單布告方式廣為散發朱總司令命令;各部隊接此命令后,應按當地具體情況部署施行。
▲ 張云逸、饒漱石、賴傳珠向新四軍各部,下達執行中共中央10日電進軍部署及任務:蘇浙軍區部隊重點以奪取南京,粉碎頑軍進犯,并阻擊頑之進占上海之任務,應迅即集結主力于適當位置,派一部主力于江寧、當涂地區對敵活動,準備截擊桂頑可能南渡及不失時機進占南京。二縱隊除留必要地方武裝及金蕭支隊就地堅持并破壞交通外,主力應轉移至滬寧線地帶?,F命浦東、浦西部隊設法收繳敵偽武裝、肅清“忠救”土頑,阻止頑軍向上海挺進,并策應上海的地下軍及附近部隊相機占領上海;七師部隊留二個主力團及各個支隊、地方武裝就地堅持江北地區,并威脅桂頑進出南京之后背外,該師另一個旅約三個主力團迅速南渡,匯合江南部隊(共約五個團的兵力),控制蕪湖、當涂以南地區,準備奪取蕪湖并擊退頑軍進犯;二師主力以阻擊桂頑向南京及津浦線(由蚌埠至浦口)之進出,以一部肅清浦口、江浦以北津浦路兩側之敵偽、土頑,并適時的奪取浦口與蚌埠的任務;第三師黃師長親率八旅南下并指揮蘇中部隊,迅即堅決消滅孫良誠部隊及其他頑化偽軍。七旅留淮南直歸本部指揮。十旅迅即在該地集結待令,準備收復淮陰等縣城;四師迅速解決路東反頑戰役后,主力應立即集結于路西,以阻擊渦河以南頑軍向徐州及津浦線之進犯,并準備奪取徐州至蚌埠線之任務。
▲ 中共中央華中局關于福建工作電示曾鏡冰:日本無條件投降,福建部隊應依山面向群眾,繼續進行隱蔽分散游擊戰爭,準備應付內戰。應加緊群眾工作,組織擴大民兵,加強軍民關系,鞏固黨內軍內團結,一切本著自力更生不靠外援的方針,盡一切方法堅持陣地,并創造與擴大周圍防衛游擊基地,多購電料,確保電臺聯絡。
▲ 粟裕、葉飛、金明致電張云逸、饒漱石、賴傳珠,報告江南情況估計與部署:我們為準備應付新的大局事變,在華中局沒有指示前,先將主力部署適當加以調整,以準備應付即將到來之事變。三縱隊即令九支隊二個營回宣城、寧國地區,配合陳洪任政治委員的宣城游擊大隊確保蘇南與皖南之聯系,留一個營仍在廣德縣南部地區活動;八支隊于溧高(溧陽、高淳)戰役結束后,仍開回廣南地區活動。四縱隊第十、第十一支隊,即在場口西南馬劍鎮適當集結待命,并即迅速籌款籌糧,準備撤回浙西地區。廖政國、韋一平應即派一得力干部,帶偵察部隊至新登以東、浙贛鐵路以西地區活動,偵察了解日軍、頑軍之情況,并保持與臨安支隊的聯系。
▲ 鄭位三、李先念、陳少敏致電毛澤東并中央:為迅速適應新情況,已根據中央指示及朱總司令命令,目前基本工作為收復小城市,收集資材,擴大影響,擴大地區。為應付內戰,我們想以大別山西部、桐柏山東部為反內戰基地。
▲ 李先念、任質斌、張樹才發出《對日本駐軍通牒》,限期繳械投降,在指定地區集結,否則予以消滅。同時下達緊急命令,要求新四軍第五師及軍分區(旅)部隊立即行動起來,迅速占領日偽軍盤踞的大小城市、交通要道。
▲ 粟裕、葉飛、譚震林、鐘期光簽發《蘇浙軍區司令部、政治部布告》“本軍為收復城鎮,解放人民,進軍所至地區,所攜帶蘇浙區抗日民主政府所發行之抗幣,計有江南銀行一元、五元、十元抗幣,江淮銀行一元、五元、十元抗幣,一律通用。凡交易買賣,不得拒絕使用及抬高物價、壓低幣值情事。如有故違,以破壞金融論罪,合行布告周知,仰各界人士一體遵照。此布”。
▲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連續發布三道命令。命令偽軍“各就現地負責維持地方良好次序”,作“有效的防御”;命令第十八集團軍所屬部隊“應就地駐防待命”,“勿擅自行動”;命令國民黨軍“積極推進”,“勿稍松懈”。
▲ 浙東各界婦女舉行座談會,成立浙東婦女聯合會籌備委員會,主任謝飛。選舉已在延安的陳學昭為出席全國解放區婦女代表大會的浙東婦女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