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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軍歷史上的今天(3月15日)
作者:李本操 責任編輯:姚云炤 來源: 日期:2020-03-15 瀏覽次數:8018
3月15日
1939年
▲ 新四軍軍部召開會議,聽取各支隊、團參謀長關于前方作戰及軍事概況的報告。
▲ 周恩來為劉寅題詞留念“綏靖地方保衛江南 為全聯導 為群眾倡”,并附有小字說明“因抗日機緣來皖南,道出三門兩遇劉主任及其公子,談及捍衛鄉里驅除日寇大義凜然亟可欽佩爰手此應敬之主任及其公子旭初先生之囑”。劉敬之為皖南太平縣銅山的三門鄉的一位抗日聯保主任,其長子劉寅(旭初)是三門鄉小學校長。
▲ 江抗第三路副司令胡發堅,根據江抗司令部的決定,收繳武(進)南地區作惡的侯人雄(順榮)刀會武裝。在洛陽鎮談家頭村召集刀會100多人講話,批評他們紀律不好,要他們放下武器。刀會人員誤以為要鎮壓他們,便持刀狂奔、逃離。在混亂中,胡發堅因旁人手槍走火不幸犧牲。
1940年
▲ 八路軍、新四軍向全國發出討汪救國通電,呼吁全國繼續團結,反對投降,消弭摩擦,反對內戰,堅持抗戰局面,爭取最后勝利。
▲ 皖東來安縣抗日民主政府成立,縣長鄭伯川。
1941年
▲ 第三屆皖東北各界人士代表大會在泗縣半城召開,成立皖東北參議會(后改名為淮北蘇皖邊區參議會),推選進步人士孔祖南為參議長、吳靜宣為副參議長。
▲ 蘇南第二區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李堅發布《蘇南第二區財政經濟委員會訓令》:其中,準予(小麥)出運,每石征收出運稅五元。
1942年
▲ 中共中央華中局、新四軍軍分會通令:劉少奇暫離現職,其華中局書記、新四軍政委由饒漱石暫行代理,軍分會書記由陳毅暫行代理。
▲ 中共中央華中局決定在長江以南,滬寧、滬杭路以東地區(從鎮江、丹陽至浙江余姚)建立區黨委,譚啟龍任書記。委員名單由譚啟龍及新四軍第六師師長譚震林建議交華中局批準。
1943年
▲ 陳毅、饒漱石電令栗裕、黃克誠、洪學智、羅炳輝、譚震林、傅秋濤、曾希圣、王必成、江渭清、何克希、譚啟龍等:“現在鹽阜區‘掃蕩’已經結束,竄至陳道口一帶的頑軍王光夏部不但不聽勸告,速返原防,而且在該區內構筑工事,逮捕我行政人員與群眾領袖,強搶我區財產,破壞我根據地,并陰謀控制我洪澤湖一帶作為配合頑軍東進的基地。我們經過多方耐心勸說,頑王亦置之不理。我們為自衛起見,決本先禮后兵的方針,以武力驅逐其重返原防。”
▲ 蘇南日偽軍先后開始對金壇丹陽武進、茅山東、太湖等地區進行“清鄉”,新四軍第六師第十六旅和當地軍民,以政治攻勢與軍事打擊相結合、公開斗爭與隱蔽斗爭相結合的方法,頑強地展開反“清鄉”斗爭。
1944年
▲ 毛澤東致電饒漱石并轉中共中央華中局、新四軍軍分會各同志:“陳毅同志抵延,知悉華中工作發展情況,甚以為慰。關于陳、饒二同志間的爭論問題,僅屬于工作關系性質,在陳動身前兩同志已當面談清,現已不成問題。中央完全相信,在陳、饒二同志及華中局、軍分委各同志的領導下必能協和一致,執行中央路線,爭取戰爭勝利。關于內戰時期在閩西區域的爭論,屬于若干個別問題的性質,并非總路線的爭論,而且早已正確解決了。關于抗戰時期皖南、蘇南的工作,陳毅同志是執行中央路線的,不能與項英同志一概而論。無論是內戰時期與抗戰時期,陳毅同志都是有功勞的,未犯路線錯誤的。如有同志對以上兩點不明了時,請漱石同志加以解釋。”
▲ 中共中央華中局電示鄭位三、李先念、陳少敏、任質斌,肯定五師數年來在艱苦條件下建立鄂東廣大民主根據地,創造數質均相當強大的主力與地方軍,是內部團結,正確靈活執行中央路線的結果;指出五師地區目前的中心任務是爭取時機鞏固自己,只有鞏固自己,才能更有效迎接明天的時局好轉與逆流;對鄭位三同志到達后所討論和決定的工作方針和部署表示同意。
▲ 浙東臨時行政委員會在四明山茭湖村成立,主任連柏生。
1945年
▲ 陳毅、饒漱石、賴傳珠致電新四軍第四師,在通報“最近各方的情況”之后,指出:根據上述情況和四師原有的任務,目前四師軍事上主要任務應該一是打破或改變敵人打通淮、運,斷絕我交通的企圖;二是打通水東的聯系。如不能完成第一個任務,不但四師在軍事與經濟上受到大的損害,即全軍戰略上也受到大的威脅。如不能完成第二個任務,則四師既不能很好迎接將來向西新發展的良機,亦不能很好應付將來東邊可能到來的嚴重情況。對執行上述軍事任務,提出六點意見。
▲ 蘇南區行政公署制定、頒布實施《蘇南區鄉(鎮)政府組織法》。
1946年
▲ 中共中央發出關于時局與任務的指示,指出:國共兩黨在東北的沖突即將展開,“華北、華中各地應即提高警覺,密切注意頑方動態,并在軍事上做必要準備,加強訓練,加強偵察,嚴防反動派突然之襲擊。如反動派發動進攻時,必須能夠在運動中堅決徹底干凈全部消滅之。”
▲ 華中軍區司令張鼎丞、副司令粟裕、張愛萍、政委鄧子恢、副政委譚震林、參謀長劉先勝通令頒發百日練兵方案,要求各部首長親自動手,全體動員,以求得練兵任務之勝利完成。
▲ 中共華中分局發出《關于緊急救災工作的指示》,強調救災主要靠自力更生,自救救人,互助互濟,發展生產,使救災工作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運動與廣泛的群眾運動。
▲ 北平軍事調停處執行部淮陰執行小組美方代表鄧克中校、國民黨代表肖鳳岐上校、共產黨代表韓念龍上校三人抵達如皋縣城,調處白蒲事件(見1946年1月13日條)。